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事关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未来。
然而眼下,幼教队伍建设却面临着层层问题。
据统计,目前我市全市现有幼儿园40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62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5%。公办幼儿园中幼儿教师共7933人,在编教师2605人,占公办园专任教师总数的32.8%,聘用教师占比67.2%。
远远落后
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
我市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32.8%的比例远远落后于周边城市,例如苏州是47%,镇江是43%,都高于我市10个百分点以上。
不仅如此,一些市(县)、区更是连续几年没有招录进编教师。同时,由于聘用教师同在编教师未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年收入普遍相差3万元左右,影响了聘用教师的积极性。
由于政府拨款不足,大部分幼儿园的聘用教师工资需要幼儿园自支,为节约成本,有的幼儿园只能采取增加班额、节省人员或降低聘用教师收入等办法,造成聘用教师流动性比较大,直接影响办园质量。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关键在幼教队伍建设。幼儿教师整体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的质量。为此,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规定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按师生比1︰16的比例核定。建议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
要建立幼儿园教师进编长效机制,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各地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编制招录幼儿教师,其中一部分编制可以招录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新教师,一部分编制可以招录已在工作岗位的幼儿教师。
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幼儿园对在编教师和聘用教师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工作考核是一样的,那么聘用教师与在编教师的工资酬劳也应当一样或基本接近。
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今年以来,结合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研制等工作,市教育、发改、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多次开展集体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无锡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1明确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市编办牵头教育和财政部门,努力做好公办幼儿园的机构设立和编制保障工作,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保证每所公办幼儿园都有适量的事业编制并做到逐年提高。
2强化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
明确要求各地新补充教师优先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优先满足幼儿园和紧缺学科需要。
3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岗位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编制备案制的形式解决编制不足问题,探索实施政府按岗位购买服务招录聘用教师,与在编教师同聘同管、同工同酬,确保幼儿教师质量和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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