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书院学术
书院,是至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书院与藏书阁,是千百年前的高等学府与图书馆。书院在中国古代所承载的精神气质和文化使命大约与现代的大学类似,但是现代的书院早已失去它直接的思想传播功能,只能成为后人精神瞻仰的指引性符号。书院对中国古代教育、学术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书院的名称始于,最初是官方修书、校书和藏书的场所,如(后改名为)建于十一年 (723年),书院主管人员的职责是“掌刊辑古今之经籍,以辨明邦国之大典,而备顾问应对”,兼作的侍读,“以质史籍疑义”。此外,唐代有些私人读书讲学之所,也称为书院,如:,在,唐通判建以讲学;,在,唐陈□与士民讲学处;,在,唐义门陈衮即居左建立,聚书千卷,以资学者,子弟弱冠,皆令就学;,在, 唐罗静、罗简讲学之处。
书院盛于初。唐末五代时期,由于连年战乱,官学废弛,教育事业多赖私人讲学维持,宋初的统治者仍在忙于军事征讨,无暇顾及兴学设教,于是私人讲学的书院遂得以进一步发展,形成影响极大、特点突出的教育组织。宋在《》中说:“国初斯民,新脱五季锋镝之厄,学者尚寡。海内向平,文风日起,儒生往往依山林,即闲旷以讲授,大率多至数十百人。嵩阳、岳麓、睢阳及是洞为尤著,天下所谓四书院者也。”书院设置地点多在山林僻静处,后世认为这是受了禅林精舍的影响。
著名的四大书院是:的、的、和河南的。
书院盛于宋初。唐末五代时期,由于连年战乱,官学废弛,教育事业多赖私人讲学维持,宋初的统治者仍在忙于军事征讨,无暇顾及兴学设教,于是私人讲学的书院遂得以进一步发展,形成影响极大、特点突出的教育组织。宋在《》中说:“国初斯民,新脱五季锋镝之厄,学者尚寡。海内向平,文风日起,儒生往往依山林,即闲旷以讲授,大率多至数十百人。嵩阳、岳麓、睢阳及是洞为尤著,天下所谓四书院者也”宋初最著名的书院,除公认的白鹿洞岳麓睢阳()、嵩阳之外,还有茅山、石鼓等。这些书院一般是由私人隐居读书发展为置田建屋,聚书收徒,从事讲学活动;设置地点多在山林僻静处,后世认为这是受了禅林精舍的影响。
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模式。作为中国教育史上与官学平行交叉发展的一种教育制度,它萌芽于唐末,鼎盛于宋元,普及于明清,改制于清末,是集教育、学术、藏书为一体的文化教育机构。它在系统地综合和改造传统的官学和私学的基础上,建构了一种不是官学,但有官学成分,不是私学但又吸收私学长处的新的教育制度,它是官学和私学相结合的产物。自书院出现以后,我国古代教育便发生了一个很大变化,即出现了官学、私学和书院相平行发展的格局,三者成鼎立之势,直到清朝末年,它们之间具有排斥,但更多的是互相渗透与融合,促进了我国古代文化教育的发展和繁荣。书院在中国大地上存在了1000余年,成为中国文化史和教育史上引人注目的一大奇观。
古代书院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分官私两类,但都不是聚徒讲学的教育组织,前者如集贤殿书院为藏修书之所,后者为文人士子治学之地。唐朝“安史之乱”以后,国家由强盛走向衰落,,民生凋敝,文教事业也受到严重冲击,官学废驰,礼义衰亡。于是一些宿学鸿儒受禅林的启发,纷纷到一些清静、优美的名胜之地读书治学。此后,归隐山林、论道修身,聚徒讲学之风逐渐兴起。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至五代末期也基本形成,北宋初年才发展成为较完备的书院制度,成为中国传统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了宋代,国家重归统一,社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相对稳定,士心开始向学,由于统治者忙于拓疆守土,无暇顾及兴学建校之事,只重科举对现有人才的选拔和吸收,以满足立国之初的一时之需。因此在建国近百年的时间里,官学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正是在此背景下,书院才以其强大的生命力获得较大的发展,并确立了自己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的地位。宋代书院的发展轨迹,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
宋初的勃兴
宋立国后,暂时无力顾及振兴官学,因而对著名私学采取“赎买”政策,始为官私联营的学校模式出现。宋初的六大著名书院即为代表。
中期的消沉
北宋三次兴学期间,官学空前兴盛;且重在改革的实践理性成为主流,纯学术的研究日渐消沉,因而书院不彰,连著名的六大书院也破败停办或改为官学。
南宋的大盛
外族的入侵,内部的倾轧和科举的腐败,致使南宋的官学形同虚设。更由于等人对书院卓有成效的复办和理学的流行,书院又日渐昌炽。
宋代书院普遍订立了比较完备的条规,这是书院制度化的重要标志,其中朱熹亲自拟订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成为书院学规的典范。
到了元代,统治者为缓和蒙汉民族的矛盾,笼络汉族士心,对书院采取保护提倡的政策,同时也逐渐加以控制,使元代书院日益呈官学化趋势。
控制书院办学的领导权
元代书院的中后期,其山长或洞主由朝廷或地方政府委任,或派员出任,他们是朝廷命官,纳入官制系统。
控制书院师资延聘权
元代书院的直学、教授等须经礼部、行省或宣慰司延聘、审批或在朝廷备案。
控制书院经费使用权
元政府通过给书院调拔钱物,遣员到书院监督使用,对经费进行控制。
此外,元政府还对书院的招生、考试、毕业后的出路等方面严格控制。元政府采取这些措施,逐渐使书院失去了其自由讲学的特质,最后与官学无异。它赖以生存,饮誉于世的学术特色逐渐由淡化到消失,最后沦为的附庸。不过,政府对书院改造所持的极为审慎的理性克制态度,值得注意。
明代书院的发展“经历了沉寂——勃兴——禁毁的曲折道路”。
明初的沉寂
明初因政府重视发展官学,提倡科举取士,使官学兴极一时,书院备受冷落,近百年不兴。
中期的复兴
明中叶以后,因官学空疏,科举腐化,书院教育由此复苏,嘉靖以后,发展到极盛。
后期的沉沦
由于书院研究学术特质的复归,,“讽议朝政、裁量人物”,统治者深感“摇撼朝廷”。明代后期,当权者先后四次禁毁书院,严重地戕害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尤其是,“洞学科举”的创设,使书院、官学、科举逐渐融为一体。
清初,,消除南明的复国情绪,对书院严加限制,但禁而不绝,不过这时的书院已经同官学没有什么区别,从元代开始的书院官学化倾向,到清代达到极致。清代书院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八股文制艺,目的是参加科举考试,获取功名,完全丧失了书院原有的教学风格与学术研究的性质,其独立性和自主性已所剩无几。
鸦片战争之后,闭关锁国百余年的“天朝大国”的大门终于被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所打破。在“师夷制夷”的洋务运动中,洋务学堂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改革旧式书院就成为大势所趋。在此情形下,清政府终于采纳了、的建议,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下诏将各省城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书院改为中学堂,各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至此书院制度走完了近千年的曲折历程之后,最终汇入了近代学校教育的洪流之中。
书院的出现绝非偶然,它不仅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源流密切相关,。
思想文化因素
书院
中国封建社会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孔子首创儒学,后经汉代“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由此成为官方哲学和统治方略。隋唐以后,儒、佛、道三教鼎立局面形成。为与佛、道抗争,再创儒家教育的真精神,宋代新儒家无可避免地要担此重任。当然,宋代理学家,并非盲目的排斥佛、道,而是理智地吸收佛、道的某些思维。
到了南宋,由于外族的入侵,内部的倾轧,科举的腐败,导致社会动荡不安,有识之士,纷纷避居乡野民间,创办书院,潜心研究学问,力图再造先秦儒学的自由讲学之风,借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矫治社会弊病,以复兴华夏民族。
正是由于上述因素,书院才在宋代形成而勃兴,它是中国古代私学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私学的制度化阶段,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传承和传播做出了历史贡献。
书院是介于私学与官学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教学组织形式,它具有“非官非私”、“既官既私”的特征。具体而论,其办学特质可以归纳为:
官方的认可、扶助
从历代书院的确立来看,往往与皇帝赐匾额,经书或学 有关。宋初的六大书院皆是如此。
注重藏书、读书
宋代“书院之所以称名者,盖实为藏书之所” ,而藏书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读书。
自由讲学,研讨学术
宋明的书院,更多地承袭了私学讲学自由、各有所本之风习,以传播学术思想为职志,宋代理学的流行与书院自由讲学,研讨学术的追求密不可分。
坚守儒理,与佛、道争胜
书院是“三教”鼎立、争斗和兼容的产物之一,可为印证的是书院的确立正好是佛、道式微的开始。书院大多选址于名山大川、风景优美之地,这与佛、道的抗争与影响不无联系。
讲演辩论
中国书院十分重视学术讲演,其形式有“升堂讲说”、“学术会讲”等。书院大师除了阐发自己的学术见解外,还十分重视不同学术观点的论辩交流。明代后期的顾宪成、高攀龙就特别制订了书院会讲制度、规定:“每年一大会”,“每月一小会”,并订有“会约”、“会规”,以道义相磋磨,学术相珍重。
自修问难
除学术讲演外,书院教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重学生自修研究和质疑问难。书院藏书丰富,这为学生自由读书和独立钻研提供了方便。朱熹认为,除集体讲演外,书院的老师的职责就是指导学生自修读书,强调读书须有疑,有疑而又深思未得者即当请教大师,这就叫做“质疑问难”。朱熹创造的读书六条(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著紧用力,居敬持志)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研究探讨
书院以学术探究和理智训练为根本。无论是大师讲演,还是学生自修,都十分明显地体现了注重学术探讨的研究精神。书院作为知识分子求知问学的精神家园,努力将学术研究与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他们一方面通过学术研究深化学理探讨,促进教学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教学和学术研究培养人才,扩大学派影响。正是这样交互递进,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思想和学术的发展。
在组织管理上、书院也与普遍学校有所不同:
管理机构精简化
与私学一样,书院只有一位明确的主持人。其名称有洞主、山长、堂长、院长等,主持人往往是学派宗师,讲学释难为主要职责,而管理实为兼领。有些规模较大的书院,虽增设副讲、管干、典谒等职,但专职人员极为有限,往往由书院学生轮流分任,相较于官学,书院冗员极少,且有吸收学生参与管理的特点,或称“高足弟子代管制”。
管理原则民主化
与普通私学一样,书院师生均可来去自由,较少专制性的处罚。书院主持人的产生,多为公推,而非官委。有些书院曾明文规定。主持者“不称职则更易”,还有“按季更易”的条例,不搞终身制。
管理方式学规化
由于书院的管理人员少,而师生又朝夕相处,所以制订一套共同遵守的学规来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实属必要。书院的学规大体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指出为学的方向;二是为学、修养和待人处事的准则、方法;三是规定犯过的惩治。
最负盛名的学规有:朱熹所订《》和吕祖谦所订《》。
由于书院具有“非官非私”和“既官既私”的特点,因而书院与官学相比,多有不同;与私学相较,也有所别。
与官学相比,书院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官学多有不同:
从教师来看
官学的教师都是由朝廷任命,属封建王朝的官吏;书院的教师则由地方聘请推荐,多为德才兼备的学者、士大夫,有的虽是朝廷命官,但作书院教师仅为兼职。
从学生来看
官学学生来源多为官宦子弟,等级性强,且需严格考试方能入学;书院的学生则来去自由,没有等级尊卑之别,入学也无须什么考试。
从教育内容来看
官学教授的内容多为朝廷核定的教材,内容较为固定、单一;书院教学内容取决于该书院的特点及山长,主讲教师的所长,一般山长或主讲教师的讲授内容,决定于书院传授知识及学术的主流,因而教学内容较为灵活、宽泛。
从教学组织形式来看
官学的教学比较呆板、单调;书院教学比较灵活、多种多样。特别是书院的“讲会”制度,成为书院的重要教学形式,这也是书院区别于官学的重要标志。
书院自产生之日起,便与私学有天然的联系,其共通点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它同私学一样,是由民间集资创办的,不属官方之列,具有很强的独立自主性;其二,同私学一样,书院是向下层社会开放,面向乡间的;其三,同私学一样,书院是以平民子弟为培养和教育对象;其四,与私学一样,书院主要是一种素质教育,不以科举仕进为办学目的。
在这些带根本性的问题上,书院与私学有着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从一定意义上说,书院是从私学脱胎而来,但书院又不是一般的私学,这已不是对私学经验的直接搬用,而是对私学进行了深刻的变革,是一种独立于官学和私学两大教育系统之外的另一种新的教育系统。
诚如前述,作为一般的私学,基本上都处于一种自发性的状态,它还未形成一套长期稳定的完备的教育规则,具体表现为:其一,没有固定的校舍和教育设施;其二,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其三,没有专门的图书藏所,更不具备印刷图书、讲义的条件;其四,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规章制度;其五,是一种手工业式的办学方式,因此不可能像官学那样进行分班教学;其六,没有任何形式的考核体系,缺乏强有力的教育管理制度,学校处于一种无组织的松散状态等等。而书院则不同,它站在当时历史的高度上,对官学和私学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并进而对这两种教育制度进行了综合与改造,从而形成了一种既非私学又非官学的独具特色的教育组织形式。
书院与一般私学不大相同的是:
1)书院既有固定的校舍和教学设施,又有专门的图书藏所,不仅校舍宏伟,而且藏书极为丰富,这是一般私学所难以达到的。
2)书院有固定的教育经费作保障,建立了类似于官学的以学田为中心的教育经费体系。书院获取学田的渠道有二:一是民间捐献,二是政府拔赐。这是书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这也是一般私学所不具备的。
3)书院有自己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建立了类似于官学人员编制和岗位。每人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学生的授课、考核,生活和书院的经费、祭祀、保卫安全等。特别值得提及的是书院的学生也参与管理,如直接管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堂长、管干、学长、斋长等,都由学生担任。
除此之外,书院还制定了一系列独有的颇具特色的教条、学规、学训等,把得之于管理实践的一系列经验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这是书院走上了制度化的重要标志。
综上所述,书院虽与私学有着天然联系,但又与私学有别;它既与官学有质的区别,但又吸取了官学中的许多积极成分,与官学有一定联系,书院正是在广泛吸取了私学和官学的有益经验基础上进行成功的改造之后,才形成的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教育制度,它是中国生活发展紧密 古代社会近千年来一种重要而特殊的教育组织形式,它在教育中所起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始终是官学和一般私学所不能达到,也是它们所不能取代的。
元朝的书院,据称“几遍天下”,但受官方控制甚严,缺乏论辩争鸣的气氛。书院虽多,却无书院讲学的特点,几乎与官学无大区别,这是书院官学化的开端。延至明初,依然如此。直到正德(1506~1521) 嘉靖(1522~1566)之际,书院讲学论辩之风才又兴盛起来。、湛若水和他们的弟子对明朝书院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王守仁讲学,“流风所被,倾动朝野,于是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湛若水是著名学者(白沙)的学生,他所到之处必建书院讲学授徒40多年。这时的书院把学术研究和讲学活动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而且不同学派各标其宗旨,各讲其主张,往往超出书院讲坛的范围,发展成为规模相当大的地区性的学术活动,形成独具特色的书院“讲会”制度。
,原名嵩阳寺,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区北2.5公里嵩山南麓,背靠峻极峰,面对双溪河,因坐落在嵩山之阳而得名。嵩阳书院是中国古代著名高等学府,在历史上以理学著称于世。北宋儒教洛派理学大师、在此聚众讲学,使书院名声大振。北宋名儒、、韩维、、朱熹、等也曾在此讲学。嵩阳书院一直是重要的儒学传播圣地。
嵩阳书院在古代并不是单纯的指一个院落而言,而是由一个主体院落和周围多个单体建筑群组合而成,其地域分布比较广阔。大至而言,除今天我们看到的嵩阳书院建筑外,属于书院的建筑物,比较有名的还有位于嵩阳书院东北逍遥谷叠石溪中的天光云影亭、观澜亭、川上亭和位于太室山虎头峰西麓的嵩阳书院别墅-君子亭;书院西北玉柱峰下七星岭三公石南的仁智亭等建筑。
东林书院
清初统治者鉴于明末书院“群聚党徒”、“摇撼朝廷”的教训,极力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直到雍正十一年(1733)才允许在政府严密控制下创建书院。清朝书院数量甚大,但除少数仍保留着书院讲学的传统外,多数同官学无大差别。清朝末年,随着封建制度的日渐瓦解,书院也江河日下虽有人采取多种变应措施力加挽救,终于收效甚微光绪二十七年(1901)谕令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
是明末影响最大特点最为突出的书院,据《无锡金匮县志》载:“东林书院亦名龟山书院,在城东南隅,宋杨文靖(时)讲学于此,后即其地为书院”“万历三十二年,顾宪成及弟允成始构成之。宪成殁,高攀龙、叶茂才相继主其事,榜其门曰东林书院”,“当宪成、攀龙讲学时,……远近名贤,同声相应,天下学者,咸以东林为归”。可知东林书院名声之大。,致力于讽议朝政,裁量人物。为此,它的名声大振;但它也由此而遭到统治者的禁毁《明史·顾宪成传》说: “其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风者,多遥相应和,由是东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明末曾四毁书院:第一次是嘉靖十六年(1537)御史游居敬上疏,指斥湛若水“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私创书院”。第二次是嘉靖十七年(1538)吏部尚书许赞以“官学不修,别起书院,耗财扰民”为借口,“申毁天下书院”第三次是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为了整顿吏治、整顿教育,遂以书院多无实学,且“科敛民财”为理由,封闭全国书院。第四次就是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拆毁天下书院,首及东林”。。
中国古代书院
书院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近千年,唐宋期间以私人创办、私人讲学为主,元明时官方加强了控制,到了清代完全官学化,这是书院发展的总趋势。书院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一份珍贵遗产,值得认真加以总结。
第一,书院的组织机构比较精干,一般只设山长(或称洞主、主洞)总理其事,规模较大的书院增设副山长、助教、讲书等协助山长工作。书院的主持人多数是书院的主讲,脱离讲学的管理人员很少。
第二,书院是教学机关,同时又是学术研究机构书院的主持人或讲学者多为当时的著名学者,甚至是某一学派的代表人物。每个书院往往就是某一学派教学和研究的中心或基地。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三,书院允许不同学派共同讲学,重视学术的交流和论辩。特别是南宋以后书院盛行“讲会”制度,成为书院的重要教学形式,不仅师生共同参加学术争辩,而且常与地方上的学术活动紧密结合,使书院成为一个地区的教育和学术活动的中心。
第四,书院讲学实行“门户开放”,一个学者可以在几个书院讲学,听讲者也不限于本院生徒,常有慕名师而远道前来者,书院热情接待,并提供各种方便。
第五,书院比较重视生徒自学,提倡独立研讨,课程也较灵活,允许各人有所侧重,发挥专长。一般都以自修、读书为主,辅以教师指导,质疑问难。成绩考核多重平时表现,不仅视其学业,尤重人品与气节的修养。
第六,书院内师生关系比较融洽,师生感情相当深厚。主讲书院的名师学识渊博,品德过人,并且献身教席,热心育人,深受学生爱戴。学生是慕名师而来,能够虚心求教,立志成人,尊重教师。因此,中国教育史上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在书院教学中体现得十分突出。
第七,书院的经费多以自筹为主,有较大的自主权,常常组织师生共同管理或监督各项开支。经费重点用于教学和学术活动,其他杂项费用所占比重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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