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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有没有长期的?集体土地证年限

2020-12-17 07:56:03

在我国目前的户口管理中,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血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公司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工作后很多单位会给解决户口,很多都是集体户口。那么问题就来了,集体土地证有长期的吗?集体土地证的年限是多久的呢?那么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集体土地证有长期的吗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1)j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有限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集体土地证的期限中还有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3)另外还有一种也会造成使用期限终止的情况,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证年限是多久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2、《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证的年限长短会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3、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集体土地证年限的相关介绍,小编还要提醒大家,土地证的使用年限对于房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在买房之前一定要提前了解集体土地证的年限。今天的介绍就先到这里了,如果您喜欢小编的网文,一定要继续关注我们呦,期待咱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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