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梦想的小号【易瑾】
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约定以精装房交付。精装房的毛坯房通过建设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因房屋未完全装修结束,无法按时向购房人交付。直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了有关证明,证明装修质量合格后才能履行房屋交付手续。企业是否可以在取得证明的年度确认为完工年度?
答
对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合同中约定建造的开发产品装修一次到位(精装修)的,鉴于精装修房在装修项目未完成前无法准确核算计税成本,因此,以开发产品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视为已经完工。
来源于:无锡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