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一匹野马,头上一片草原,王宝强前妻马蓉出轨,财产或被分割几千万
2021-04-11 14:28:12
今天凌晨,王宝强在微博上贴出一份离婚声明,引起了轩然大波,其热度几乎占据了微博热搜榜的半壁江山,远超文章、黄海波出轨事件。声明中表示因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王宝强决定解除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和经纪人的职务,简单明了,却虐了无数媒体人,在折腾媒体的本事上,王宝强比当年的陈年和刘强东也逊色不了多少。今天可忙坏了不少围观群众,纷纷指责马蓉心机太重,不懂珍惜,因其微博设置成关注可评论,造成微博关注人数从60多万升到200多万。各种假想猜测暂且不去理会,网友们比较关心的是,两人离婚后家产怎么分配,王宝强前妻马蓉会从中收到多少「安家费」?王宝强出身农村,在少林寺练过几年功夫,20多岁北漂闯荡,先是在「盲井」中获台湾金马奖最佳男演员,后来在「天下无贼」中崭露头角,凭「傻根」这一角色打开了演员之路,随后又随「士兵突击」爆红荧屏,急速蹿红成为明星。如今的「傻根」,片酬自然也随着「士兵突击」而「突飞猛进」。 近些年,更因「人在囧途」、「泰囧」、「唐人街探案」等电影圈粉无数。2012年,还成立了王宝强工作室,自己做起了老板。2008年,福布斯榜单他的身价是860万元,与出道时相比,片酬已经涨了300倍。2014年,王宝强的身价已经一跃到2400万。2015年,福布斯榜单显示他的年收入是2600万人民币,位列第71位,而这仅仅是他公开显示的财产。除了电影,参加综艺节目也成了王宝强吸金、提高知名度的重要途径。据报道,作为笑料担当的王宝强,在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中出场费高达800万,但他「跳槽」选择了湖南卫视的「真正男子汉」。有分析称,王宝强在综艺节目上的收入早已过亿。除此,2010年8月20日,王宝强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北京宝亿嵘影视传媒公司(以下简称「宝亿嵘」),最初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蓉。宝亿嵘是王宝强的主要资产平台,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显示,在2014年9月和2015年8月的两次注资之后,宝亿嵘注册资本已升至2000万元。目前,宝亿嵘除了是乐开花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开花」)的股东,还投资了「非法操作」、「唐人街探案」和「大闹天竺」三部电影。其中王宝强自己参演的「唐人街探案」突破8亿大关,王宝强分成不菲。而「大闹天竺」宣传期,王宝强在斗鱼直播,最高峰引来800万游客围观,打赏超过50万。此外,今年王宝强、孙红雷等十余明星投资乐视体育B轮,最终乐视融资80亿。王宝强结婚后,财政大权基本掌握在前期马蓉手里,在两人共同合办的宝亿嵘影视传媒公司的股权中,前妻马蓉原占股75%,微博上也是认证为宝亿嵘的总裁。2012年,马蓉出资475万元、王宝强哥哥王建永出资25万元,成为宝亿嵘影业两位??然人股东。2015年宝亿嵘影业增资,王宝强经纪人之一的任晓妍替代王建永成为出资人。马蓉出资额增至1250万元,任晓妍出资250万元。2014年,由马蓉出资300万元成立了宝亿嵘影视传媒(后更名乐开花影视)。不过在今年的3月25日,宝亿嵘曾发生过一次股权变更,在这次股权的变更中,原本持有公司75%股份的马蓉,在变更股权后比例为0%,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则改持62%的股份,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改为13%,而公司另外25%的股权持有人为王宝强现任经纪人任晓妍,在此次股权变动中未显示股权比例有作更改。一个月后的4月19日,公司股权再度发生了更改,由王宝强、任晓妍、宋喆三个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分配,变成了以王宝强为唯一自然人股东、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法人股东的合伙公司。而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一家今年4月8日成立的新公司,股东原为王宝强、宋喆,今年5月变更为王宝强、任晓妍。由于乐开花影业为宝亿嵘的子公司,马蓉退出宝亿嵘影业的股东之列,自然也不再在乐开花影业持有股份。通过一系列股权变更,马蓉与宋喆已经完全被排除在王宝强公司的受益人范围之外。从这些举动上来说,很难说王宝强是在近日才知道前妻出轨的。那么在马蓉出轨的情况下,两人的财产又该怎么分割呢?很多网友期望的马蓉「净身出户」是否能实现?对于此问题,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李阳离婚案中为Kim代理的律师戚连峰表示净身出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但出轨也不是对财产分割完全没有影响,「我们国家现行的婚姻法确实没有规定出轨一方在离婚分财产时要少分甚至不分,但司法解释明确讲了离婚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方,而且在司法事件中也确实要照顾无过错方。」2001修正后的「婚姻法」并没有引进「照顾无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制度,该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至于「出轨」在法律上算不算一种过错行为,戚连峰律师继续解释道,「虽然现行的婚姻法没有把出轨列为过错行为,但是婚姻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实的义务,所以出轨是一种明显的民事过错,若因出轨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该是照顾无过错方。」不过,戚连峰律师也表示,分割财产时到底应该倾斜多少,法律没有一个明确的比例可以去量化,「实际上倾斜度不会太大,应该比较小。」也就是说,出轨这种情况对财产分配的影响并不算大。但是,如果马蓉出轨为真,王宝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也有可能影响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子女抚养必须考虑和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虽然王宝强对宝亿嵘进行过两次股权转让,成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但有律师表示「股权尚在王宝强名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既然属于共同财产,自然就要参与分配。按照2009年两人结婚以来算起,二人的共同财产怕是有上亿规模,在法律上来说,马蓉至少能分得几千万。「娱乐调查局」新锐娱乐产业媒体,聚焦影视、游戏、网娱、IP、VR、动漫、音乐等泛娱乐产业资讯,并提供各种衍生服务。